HUKUROU書斎 Piaoriyongの日常

池袋で牧師をやっています。クリスチャンとして、牧師として日常を綴る

《21世纪神学事件簿》谢木水 阅读分享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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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想:

  作者是现任新加坡神学院院长,是公共神学方面的专家。我上过他的“公共神学”课程,课程内容丰富、富有启发性,而且谢院长的思维很活跃,学识很丰富。在他的课程里,每次总会能学到崭新的知识,刺激我的思考。

  从这本书中随处都能看到上课时反复强调的一些重要词句。特别是西方神学的“希腊化”带来的种种问题,通过阅读有了更深的认识。二战对犹太人的残杀居然与“去犹化”神学有密切相关,让我恍然大悟。神学在其历史中,不断尝试着用希腊哲学的方式去解释和研究,成为“去犹太化”的神学,撒下“犹仇主义”的种子,促成二战犹太人大屠杀的悲惨历史。

  通过这本书让我体会到正确的神学,才能带来正确的信仰生活。就像作者说的一样,神学就是伦理,本来就不能把“理论/实践”及“神学/灵性”分开来看。

 

内容摘要:

 

自从我越来越了解每个人的神学思维背后都有神学问题,有的还有神学事件,正如信仰耶稣为弥赛亚的门徒,当时面对犹太教一神论,必须要澄清“耶稣是神子”这个神学事件;教父亚他三管(Athanasius of Alexander, 298-373)面对亚流主义(Arian-ism),要澄清圣父与圣子“同一本质”的神学问题;奥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, 354-430)面对罗马帝国式微,而要厘清“圣俗国度”的神学问题:阿奎那(Thomas Aquinas, 1225-1274)对伊斯兰教神学,而要厘清“自然与恩典”的神学问题:马丁路德(Martin Luther, 1483-1546)面对教廷售卖赎罪券,而要声清“因信称义”的学问题;北美爱德华兹(Jonathan Edwards,1703-1758)面对教会灵性的冷淡,而要厘清“悔改重生”的神学问题;以至近代巴特(Karl Barth,1886-1968)面对自由神学,要厘清“上帝的道”的神学问题;倪柝声(1903-1972)面对灵性冷淡的宗派教会,要厘清“属灵与属世”的神学问题:杨牧谷(1945-2002)面对香港回归前后,要厘清“复和神学”的神学问题……。32-33

 

当我深入探讨列维纳斯经历过二战的“犹太大屠杀事件”(the Holocaust),发现德国纳粹主义的意识型态,之所以可以合理化屠杀犹太族群的原因,除了欧陆的政治、经济、战情、种族、国家主义的因素之外,还有一个深远的因素,就是以新约记载的“犹太人杀害基督”这项罪名为由的“仇犹主义”(Anti-Semitism)。34

 

因著学术与牧养的生活,不断使我回到圣经,重读圣经,让圣经塑造我的神学思维,重整了我的教会观。无论何时何境地,教会需要回到圣经,以圣经智慧形塑信徒的信仰思维,好使信徒能够独立思考,明辨是非,不落入人云亦三、张冠李戴的“标签作业”之中。42

 

对教会历史学家帕利坎(Jaroslav Pelikan, 1923-2005)而言,“无疑,基督教教义获得了对古典思想的胜利,但为了这一胜利,一些基督教神学家竟愿意付出相当高的代价。” 什么代价?帕利坎指出两个代价:一是基督教大公信仰采取了希腊哲学的形而上语言与思维,无可避免地需要将犹太神学(尤其是上帝论与人论)高度“希腊化”(Hellenization),以致与圣经所见证的内涵渐行渐远;二是希腊化基督教教义,形成“去犹太化”(dejudaization)的神学思考,极度强调基督信仰的“普遍性”(universality)而掏空了基督信仰的“特殊性”(particularity)即上帝拣选亚伯拉罕,与之立约,兴起其后裔成为万族万民的见证,预备世人迎接弥赛亚国度的临到,无论犹太人或外族人都因信耶稣为弥赛亚(基督),而回归上帝,成为神国的一分子。

换言之,在理性的众光之下的基督教神学变得高度希腊化,进而神学思考去犹太化,导致基督信仰在聚光之中失去真光。57

 

根顿认为从教父神学,到中古神学,以至现代神学,西方神学家采取愈来愈理性化、客观化、抽象化及非人格化的语言论述上帝。即便十九世纪北美神学家贺智(Charles Hodge, 1797-1878)极其强调回到圣经做神学的改革宗原则,在其《系统神学》的“上帝论”(Theology Proper)以《西敏信条》界定上帝:

“只有一位独一、水活的真神,他是自有永有、无限完美的,是至纯的灵,是无形、无体、无肢、无欲;他不改变、广大无量、永恒、不能掌握、全能、全智、至圣、自决、绝对……。”直到第二五0页之后才提及上帝的三一本体!有鉴于此,根顿主张上帝论需要回到圣经的叙事与历史的脉络中,去掌握上帝在世上的活动(economy)的特殊性,才可能更为准确与全面地理解三一上帝的人格化属性。62-63

 

原则上,基督教所信奉的救主是生为犹太人的耶稣,也在犹太教与希伯来文化下成长,更学习希伯来文及犹太文献,基督教本应是犹太教信仰的延伸。因此,信奉耶稣的门徒居然“去犹太化”,是不可思议的发展。然而,继第一代使徒之后领导教会的早期教父如游斯丁、伊格那丢、爱任纽、俄利根等人,身处非犹太籍基督徒为主的教会群体,极力主张基督教信仰是超越犹太民族的“新以色列民”。64-65

 

尤有甚者,早期教父与犹太教辩论基督教信仰的合法性时,极力去除旧约与福音的犹太性,也在诠释基督事件的过程之中排除以色列人为合法的选民,更因为犹太人反抗和出卖耶稣,甚至定罪为“杀神者”(deicide),而撒下“仇犹主义”(anti-Semitism)的种子。至今,这是人类历史上最长久的仇恨根源。

最后,“去犹太化”的神学,难以克服希腊哲学崇尚自然之光所导致的自然为本的理性,而且去除其犹太历史根源后的基督信仰,也逐渐以自然之光替代生命之光的真光。66

 

 

诚然,“去犹太化”反映西方神长久以来无法克服的暴力基因。然而,要如何逆转这危机?罗森茨威格认为脱离犹太教母体的基督教,迟早沦为异教。然而,基督教的犹太教母体是什么?无论从历史或圣经本身而论,犹太教母体就是犹太教的希伯来圣经或基督教的旧约圣经。根顿直言西方神学之所以愈来愈“异教化”(paganized),以至孕育了历史上长期的反犹太主义,其根本动因在于早期基督教笃信基督为上帝启示的终结,却过度依赖希腊哲学给新信仰的处境便利,而过分贬低旧约圣经对新信仰的重大价值。69

 

正如新教在不同的信仰宣言中明确地指出,读经者认识圣经为上帝启示世人的权威性真理在于:一是教会的见证,二是人心里的真道,三是圣灵内在的工作。71

 

近代的自由神学更是希腊化神学与去犹太化圣经的代表者。86

 

本体神学是否规范着伦理关系?按本体哲学的思维方法,首先界定事物“是什么”的本质(本体),继而探讨事物“为何”存在的理由(逻辑),最后才触及“如何”的实践性范畴(伦理)。基督教神学的思维方法也相仿,首先界定上帝“是什么”(上帝的本体),继而说明上帝为何是什么(上帝的启示),最后才提出按照上帝的启示而有的道德生活(上帝的伦理)。因此自中古教会以来,伦理学被视为神学或神论的分支科目或衍生课题。可见本体思维界定上帝和上帝的启示为神学知识的基础要道,即上帝论(theology proper),而伦理则逻辑地被置于本体知识之后。164

 

西方神学受制于二元论的知识论,因此把理性功能分成“属灵/属性”、“重生/肉体”、“启示/自然”、“宗教“世俗”,而忽视理性的认知功能(可以理解无论对外在的或未来的实体)基本上是圣灵普遍的启示工作。无论个人对上帝开放与否,上帝仍然赐予普世人类普遍的恩赐,以致理性能够得到圣灵的启示,而开放地接受外在与未来的实体或事物。215

 

神学思考若要克服“理性/信心”和“神学/ 灵性”的分裂,它就不是纯粹理性的活动,也不是自我完善的信心经历。这里要说明的是,神学思考是向着外在于我的他者(上帝与邻舍)开放的伦理生活。这伦理是上帝透过向他开放的“我”,去完善他者的过程。因此,伦理引发神学思考,叫思考者从最深层的敬虔(敬畏上帝)出发,再从最实在的道德(爱神和爱人如己)回归最崇高的伦理。没有神学的伦理是虚无,没有伦理的神学是暴力。 220

 

 

不论评价如何,往往忽视了神学的伦理本质一不是神学产生伦理的实践,也不是实践产生理论的神学,而是神学本身就是伦理,即在伦理关系中展现的本体真理。

惟有打破二分化“信心/理性”、“理论/实践”及“神学/灵性”的格局,在修习神学中体现敬畏神、顺服圣灵、联于基督、爱神爱人如己的丰盛灵命。221

 

担任何信德行培育,不可少的是人格投入与生命参与的因素。所以,历世历代的神学教育是门徒训练的过程,如巴拿与保罗,保罗与提摩太的关系一样,由教师的生命影响学生的生命,因材施教而栽培出来的的传道、牧师、宣教士和神学工作者。224

 

神学教育更是如此。神学不是单向孤立的理性活动,而是从上帝与人及人与人的交流、对话、团契之中诞生的。故此,学习不只是课堂内发生的活动,更是在课堂外——祷告、敬拜、打扫、清洁、运动、教会实习、短宣、购物、娱乐时,与人互动交流而逐步形成的人格思维。人格的成长与成熟在于个人亲身体验人间冷暖、悲欢离合、生老病死,惟有如此,我们的人格才可能向他者开放而更完整。226

 

教会是世俗社会的神学空间。神学思维正是在教会的神学空间内培育而成的,基督徒的教会生活培育他们的神学思维。基督教伦理学家韦尔斯(Samuel Wells)生动地描述教会生活为“教会的政治”,从教会的读经,祷告、礼仪和敬拜之中,活出任何社会群体当行的丰盛生命;

所以,教会必须优先成为教会,不是急着去调整自身以适应世界的思维模式(世界观与价值观)与生活形态(政治与经青),才可能在世俗空间中见证上帝的福音真理。如此,教会能够在多元宗教、文化与价值的后世俗社会创造神学空间,按照圣的智慧在世俗空间或公共领域践行基督教世界观与价值观。322-323

 

教会是基督门徒在世间的生存形态,是圣灵充满而在世间行动的“天国公民”。这正是使徒保罗提醒腓立比信徒的“行事为人”应当与福音信仰的内涵一致:“你们行事为人应当和基督的福音相配。这样,无论我来见你们或是不在你们中间,都可以听到你们的情况,就是你们有同一的心志,站立得稳,为了福音的信仰齐心努力。”(腓一27,新译本)的福音相配。为了更准确的掌握这教导,我们需要稍微给这动词“行事为人”做一点分析。在新约原来的文字,即希腊文politeuesthe,此动词只有在保罗以罗马公民的身分在议会中申述时使用过(徒二十二22〜30)。当时保罗定睛看著公议会的各人(包括千夫长和祭司等人),说:“各位弟兄,我在神面前,行事为人一向都是凭著良心的。”(徒二十三1,新译本)这动词是罗马公民在公议会上特有的用词,为要指出自己的行为举止符合罗马公民的身分。325